來源:發布日期:2015-02-05 17:21:01
1月22日,中共中央宣傳部向中央主要新聞媒體、中央網信辦下發《關于做好近期消防安全宣傳報道的通知》,要求從四個方面切實做好消防安全宣傳報道工作。
通知指出,當前正值火災高發期,各類節慶活動、商業活動較多,煙花爆竹燃放集中,火災風險明顯升高,一些地方先后發生多起較大火災事故,給人民群眾生命財產造成重大損失,為進一步增強全社會消防安全意識,提升公眾自防自救能力,中央主要新聞媒體和中央重點新聞網站、主要商業網站要切實加強消防安全宣傳報道。一是加強消防安全工作報道。中央主要新聞媒體要及時報道各級黨委政府高度重視消防安全工作,公安消防部門依法履行消防監管職責,有關單位積極落實消防安全責任,社會各界踴躍參與消防的經驗做法。報道公安消防等部門開展勞動密集型企業消防安全專項治理,加強人員密集場所消防安全管理等工作的進展成效。二是開展消防安全輿論監督。中央主要新聞媒體要配合公安消防部門,對一批隱患嚴重、影響較大、久拖不改的重大火災隱患予以集中曝光,推動消除火災隱患,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三是大力普及消防安全知識。1月下旬至3月底,人民日報、新華社、經濟日報、光明日報等中央主要新聞媒體要及時刊發針對性稿件,普及冬季防火安全、火災現場自救等知識,中央人民廣播電臺、中央電視臺要在重要時段進一步提高消防安全提示和消防公益廣告播出頻次。四是加強網上輿論引導。中央主要新聞媒體要充分運用法人微博、微信、客戶端等新媒體平臺開展消防安全宣傳報道。中央重點新聞網站和主要商業網站要及時轉載中央媒體有關報道,運用文字、圖片、音視頻等多媒體普及消防安全知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