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 發布日期2014-12-27 23:15:35
2013年6月3日6時10分許,位于吉林省長春市德惠市的吉林寶源豐禽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寶源豐公司)主廠房發生特別重大火災爆炸事故,共造成121人死亡、76人受傷,17234平方米主廠房及主廠房內生產設備被損毀,直接經濟損失1.82億元。經調查認定,吉林省長春市寶源豐禽業有限公司“6·3”特別重大火災爆炸事故是一起生產安全責任事故。
事故原因:
(1)直接原因:
寶源豐公司主廠房一車間女更衣室西面和毗連的二車間配電室的上部電氣線路短路,引燃周圍可燃物。當火勢蔓延到氨設備和氨管道區域,燃燒產生的高溫導致氨設備和氨管道發生物理爆炸,大量氨氣泄漏,介入了燃燒。
造成火勢迅速蔓延的主要原因:一是主廠房內大量使用聚氨酯泡沫保溫材料和聚苯乙烯夾芯板(聚氨酯泡沫燃點低、燃燒速度極快,聚苯乙烯夾芯板燃燒的滴落物具有 引燃性)。二是一車間女更衣室等附屬區房間內的衣柜、衣物、辦公用具等可燃物較多,且與人員密集的主車間用聚苯乙烯夾芯板分隔。三是吊頂內的空間大部分連 通,火災發生后,火勢由南向北迅速蔓延。四是當火勢蔓延到氨設備和氨管道區域,燃燒產生的高溫導致氨設備和氨管道發生物理爆炸,大量氨氣泄漏,介入了燃燒。
造成重大人員傷亡的主要原因:一是起火后,火勢從起火部位迅速蔓延,聚氨酯泡沫塑料、聚苯乙烯泡沫塑料等材料大面積燃燒,產生高溫有毒煙氣,同時伴有泄漏的 氨氣等毒害物質。二是主廠房內逃生通道復雜,且南部主通道西側安全出口和二車間西側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被鎖閉,火災發生時人員無法及時逃生。三是主廠房內 沒有報警裝置,部分人員對火災知情晚,加之最先發現起火的人員沒有來得及通知二車間等區域的人員疏散,使一些人喪失了最佳逃生時機。四是寶源豐公司未對員 工進行安全培訓,未組織應急疏散演練,員工缺乏逃生自救互救知識和能力。
(2)間接原因:
1、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不落實
企業法人代表沒有樹立和貫徹以人為本、安全第一的意識,嚴重違反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方針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重生產、重產值、重利益,忽視生產安全,為了企業和自己的利益而無視員工生命。
2、工程建設偷工減料,私自更改設計
企業廠房建設過程中,為了達到少花錢的目的,未按照原設計施工,違規將保溫材料由不燃的巖棉換成易燃的聚氨酯泡沫,導致起火后火勢迅速蔓延,產生大量有毒氣體,造成大量人員傷亡。
3、消防安全生產管理混亂
違規將南部主通道西側的安全出口和二車間西側外墻設置的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鎖閉,使火災發生后大量人員無法逃生。
4、違規用電,亂接亂搭電氣線路
企業違規安裝布設電氣設備及線路,主廠房內電纜明敷,二車間的電線未使用橋架、槽盒,也未穿安全防護管,埋下重大事故隱患。
5、忽視單位生產安全隱患排查和整改
未按照有關規定對重大危險源進行監控,未對存在的重大隱患進行排查整改消除。尤其是2010年發生多起火災事故后,沒有認真吸取教訓,加強消防安全工作和徹底整改存在的事故隱患。
6、忽視安全生產教育工作
未有效組織安全生產教育活動,對員工的安全生產和消防安全教育工作幾近忽視。
(根據騰訊新聞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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