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發布日期:2014-02-14 16:33:45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公安部聯合印發了《關于印發注冊消防工程師制度暫行規定和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考試實施辦法及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考核認定辦法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56號),明確在我國建立注冊消防工程師制度,于2013年1月1日起施行。
《規定》明確,注冊消防工程師是指經考試取得相應級別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證書,并依法注冊后,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的專業技術人員,按照執業能力大小分為高級注冊消防工程師、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和二級注冊消防工程師。其執業范圍包括:消防技術咨詢與消防安全評估、消防安全管理與技術培訓、消防設施檢測與維護、消防安全監測與檢查、火災事故技術分析等消防技術工作。
《規定》指出,凡中國人民共和國公民,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恪守職業道德,具備相應學歷、實踐經驗及專業背景等方面條件的,均可以申請參加相應級別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考試。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實行全國統考,在連續的3個考試年度內參加應試科目的考試并合格,可取得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證書;二級注冊消防工程師按照全國統一考試大綱,實行省級統考,在連續的2個考試年度內參加應試科目的考試并合格,可取得二級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證書。
我國目前已經啟動了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考核認定工作,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公安部《注冊消防工程師制度暫行規定》和《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考核認定辦法》要求,經各地初審推薦,全國共585人申報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考核認定,經資格考核認定領導小組復審,確定150人符合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考核認定條件,具體名單見公安部消防局網站相關介紹(www.119.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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