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發布日期:2015-09-25 17:11:07
近日,國家標準《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50016-2014經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批準發布,將于2015年5月1日起實施。
新版《建規》是由原《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50016-2006和《高層民用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50045-97(2005年版)整合修訂而成。原《建規》、《高規》自頒布實施以來,對于增強建筑抗御火災能力,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服務經濟社會發展發揮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但是,隨著我國經濟社會和城市建設的迅猛發展,各類高層、超高層建筑,大規模復雜建筑、地下建筑、大型石油化工設施大量涌現,新技術、新產品、新材料不斷投入使用,帶來了許多新的消防安全問題。同時,近年各地發生的重特大火災事故,也暴露出我國消防技術標準尚存在一些不適應、不完善的問題。另外,原《建規》、《高規》之間存在一些不協調、不一致的問題,造成在實施過程中無法執行。針對這些突出問題,新版《建規》的編制工作,認真總結火災事故教訓和防火滅火實踐經驗,深入開展火災科學實驗研究,積極借鑒發達國家消防規范的先進技術,廣泛聽取各方面意見,從建筑材料、建筑結構、消防設施等多個方面提升了建筑的防火安全水平,完成了我國第一部統一的建筑防火設計基礎規范。
新版《建規》在以下幾個方面取得重大突破:一是吸取火災教訓,填補了建筑保溫系統防火技術要求的空白。為適應國家大力推行建筑節能政策的新形勢,深刻吸取央視“2?9”及上?!?1?15”等建筑外保溫系統火災事故的慘痛教訓,通過大量的保溫材料及系統的火災實驗研究,在建筑防火規范中首次對不同類型、不同高度建筑保溫材料的燃燒性能提出了明確、嚴格的要求,嚴禁使用易燃保溫材料,嚴格限制可燃保溫材料,大力推廣使用不燃保溫材料。同時還對保溫系統的構造及施工工藝也提出了明確要求,為保障建筑節能工程的防火安全提供了可靠的技術依據。二是突出以人為本,提高了公共建筑及住宅建筑人員安全疏散設計要求。對超過100米的超高層住宅建筑設置避難層,超過54米住宅設置一間安全條件更高的房間等做出規定;明確了防火分區第二安全出口所占總疏散寬度的比例及需要直通室外安全出口的數量;增加了商業步行街安全疏散時的防火要求;提高了公共建筑疏散走道、人員密集場所等部位疏散照明的照度;完善了建材、家具、燈飾商店營業廳、展覽廳的設計疏散人員密度和大空間建筑安全疏散距離的規定等。三是強調自防自救,提高了高層、超高層建筑的消防安全設防標準。針對國內超高層建筑發展越來越迅猛,高度越來越高,發生火災時過度依靠外部救援只能“望火興嘆”的問題,著重加強了建筑自身防御火災的技術措施,全面提高了100米以上建筑的樓板耐火極限、防火間距、人員疏散及避難、應急照明及疏散指示等的設防要求;以及一般高層建筑的火災自動報警系統和滅火設施的設置要求。四是貼近消防實戰,強化了建筑滅火救援設施的設置要求。針對滅火救援實戰中暴露的突出問題,增加了建筑消防救援操作場地和救援口的設置要求;完善了消防電梯的設置要求;對水泵接合器、室外消火栓等消防設施的設置,以及戶外廣告牌的設置等提出了有助于提升滅火救援作戰效能的要求。五是適應社會發展,增加了各類新型建筑的防火設計要求。針對大體量物流建筑、大空間建筑、大跨度鋼結構建筑、大儲量能源設施快速發展的實際,增加了大型物流建筑耐火等級、防火分區、消防設施設置,以及丙類場所鋼結構承重構件防火保護要求;增加了商業步行街、地下倉庫、大型可燃氣體儲罐(區)、液氨儲罐、液化天然氣儲罐等建筑和設施的防火安全要求。六是吸納科研成果,提高了規范的科學性。在廣泛開展《建筑防火關鍵技術的研究》、《大型綜合商業建筑防火設計關鍵技術研究》、《建筑外保溫系統及外墻裝飾防火關鍵技術研究》等20余項科研課題的基礎上,將建筑外墻保溫系統防火、建筑構件耐火、安全疏散、防火分隔構造等方面的科研成果轉化為規范的具體要求。七是優化規范體系,增強了規范的協調性。將原《建規》、《高規》兩部規范進行系統化整合,與《住宅建筑設計規范》、《城鎮燃氣設計規范》等有關規范的內容相協調,重點對建筑防火設計提出基礎性、通用性要求;將消防給水及消火栓、防煙排煙等建筑消防系統的設計內容獨立出來,制訂了新的國家標準《消防給水及消火栓系統技術規范》GB50974-2014和即將發布的《建筑防煙排煙系統技術規范》,建立了以《建筑設計防火規范》為基礎,各類消防系統技術規范為支撐的、更加合理的工程建設消防技術規范體系。
新版《建規》作為基礎性、綜合性、通用性的防火技術標準,集中體現了建筑火災防控領域的實踐經驗和理論成果,是我國建筑防火標準發展史上的重要里程碑,規范的發布實施對于提升建筑物抗御火災的能力,從源頭上消除火災隱患,預防和減少火災事故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